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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章爬山(1 / 2)

“嘶······”从睡梦中缓缓苏醒的叶与欢难受地睁开眼,眼神有些恍惚。前一夜又是喝酒又是做爱,过量的酒精杀死了她的理智,混乱的梦境占据了她的心神,哪怕是在睡梦中大脑也没能放松下来,她几乎没有怎么休息好。

她按着枕头坐起,摸了摸隐隐作痛的太阳穴,只觉得全身无力,甚至还想再睡。

转头看去,床头柜上放着一只保温壶,她定神看去,杯身贴着纸条,上写:“多喝热水”,居然是司徒朗月的笔迹。

那姑娘什么时候学会关心人了?叶与欢只觉心里一暖,伸直手臂舒展了个懒腰,却不小心拉扯到了还酸痛的肩胛肌肉。

“啊痛痛痛!”

她受限于大腿酸胀,起床速度不得不放慢,一点一点地将腿从被子底下挪到床边,再放到地毯上。

抬头看去,地上原本散落的酒瓶尽数消失,到处乱丢的衣裤也被洗干净迭整齐放在沙发的一侧,窗明几净,整个房间的空气里弥漫着淡淡地鼠尾草香气。

看着整洁的卧室,叶与欢下意识张开了嘴,发出一句轻声:“啊······”

是她起床的太晚了,还是她的卧室被可爱的助理入侵了一趟,答案自然不必多说。

考虑到她们其实做了许多超出工资以外的事,叶与欢从书桌抽屉中间抽出被杂物掩埋的支票簿,准备给三人一人一份额外奖金。

在支票末尾签下自己龙飞凤舞的签名后,她慢悠悠地晃进洗手间,一抬头,正对上镜子里的自己。

······这个眼袋和眼睛一样大的顶着鸡窝头的一团乱的女人,居然是她吗!?

看着自己差到不能看的脸色,叶与欢猛地拍了拍脸,精神才稍微正常了些。

“果然喝酒误事······”

等她结束洗漱下楼,已经接近午饭时间。

正中的餐桌座位上摆放着一个餐盘,里面是今天的早饭——自制三明治。

新鲜现烤的欧包酥脆蓬松,即使凉了也很有嚼劲;两片面包中间夹着酸甜的黄瓜片和焦香的培根,配上前一天晚上煮好的奶茶一起下肚,不同的口感层迭在她口中爆发,叶与欢微微眯着眼睛,十分满意。

路微和林斐瑜似乎都出门了,只留下她和几个保镖在家。

至于那位带着狗来度假的经纪人,上周开始就没看到过人影,只在茶几上留下一张字条,标注了回归时间是一个礼拜后,不知道是去什么地方玩了。

她倒也不是想念司徒朗月,只是那两只大狗的手感确实很不错,皮毛又长又厚实,很适合作为冬天的暖手宝。

看了眼桌上的日历,叶与欢惊觉已是腊月。“要过年了啊。”

这么算来,她回到岚城,已经大半年了。

——

下午的阳光温暖地洒在大地上,叶与欢换了一身保暖的冬装,准备出去走走。

房屋门口的小径早已打扫干净,没有残留积水,她缓步而行,把手揣在兜里,摸到一个硬硬的小方块。

是她的手机。

下过雨的泥土泛着清新的气息,叶与欢刚出院门,视线突然瞥到一角陌生的颜色。

“谁在那里?”她高声询问,在兜里的手指已经按上了紧急拨号键。

“叶老师,是我。”熟悉的声音应答。

是苏凌。

今天他穿了一件黑色衬衫,外搭深灰色的长风衣,下摆长度接近膝盖,垂坠的质感勾勒出恰到好处的腰线,斯文而优雅,显得格外稳重。

“是你啊。”既然是熟悉的小孩,叶与欢挥了挥手,就当打招呼。

“叶老师这是打算去哪儿呢?”少男快步跟上,保持着均衡的步行速度。

叶与欢:“去后山。”

上个月她去某机关部门签署了土地转让协议,帮她办程序的工作人员本来以为是同名同姓的普通人,一看到她摘下口罩,眼睛一下就亮了,倒也记得自己还在工作状态,只敢捂着嘴小声地笑。

一直到叶与欢把办事流程走完出门的时候,那位柜台员工还念念不舍地看着她。

在最后拿到手的文件上,这一小片地被概括为“北岭地区”。

因为这座山的真正名字早已在时光中暗淡消失,如今山上也没有住户,只是一个无人在意的小破土堆,并没有多余的复杂手续。

也正是因为被人遗忘,上山的楼梯年久失修,两人宽的石板上有一层厚实的苔藓,两人只能一前一后,苏凌自动落后一步。

叶与欢走得十分小心。

上下山的道路只有三条,其中两个出入口都离家不远,顺理成章地被保镖们纳入监控的管理范围,再加上她还带了个小尾巴一起,必然不会出什么事。

才走了十几阶,她突然感觉到有一只手从后面抓住了她的衣角。

她一步一步向上走,这只手也一点一点往上滑,从外套边缘逐渐接近腰侧,倏忽又抓住了她的袖管。

叶与欢没有打开他的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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