咸湿的海风、炙热的阳光、和一场朝气蓬勃的狂欢。
海浪翻滚,人潮拥挤。
巨幅屏幕上,用艺术字体书写的乐队名——“taketurnsband”,跟着节奏的波浪,颤动。
海风斜着从海面吹来,灌入少年的白衬衫,他们不顾热浪和烈日,全情投入在人生第一次的登台表演里。
乐队的中心位置,自然留给了许博洲,不光是因为这支乐队是他组建的,以及,他身上还有着和摇滚浑然天成的气质,桀骜、反叛又难驯。
他这个人总给外人一种矛盾感。
第一眼,会畏惧他。
第二眼,又会莫名被他吸引。
这场演出,许博洲期待了很久。
他不止期待表演,还期盼台下那双漂亮的眼睛,能够投入的看向自己。
只可惜,总有人喜欢做“碍眼石”。
台下的人浪从后往前涌,少女又一次被挤开,她先扯了扯露腹的短上衣,又拉了拉白色短裙,害怕自己的肌肤不雅的暴露在外。
看上去,她像是第一次穿成这样出来玩。
“麻烦你让一让,谢谢。”旁边的男生及时伸出手臂,拧眉喊了几声。
少女用手遮住刺眼的阳光去看他:“谢谢你,宋存。”
两人对视而笑后,一同望向舞台。
而舞台上抱着贝斯的少年,目光收紧,直直的盯在一处,锐利冰冷。
十分钟的演出在鼎沸的热浪里结束。
四人下台击掌,庆祝他们第一次的完美表演。
原本是一件足够亢奋的事,但许博洲却丝毫高兴不起来,气压很低,搞得其他几个人都不敢惹他。
只有崔斯杰勾住许博洲的肩,顺着他的情绪骂:“操,姓宋的被拒了三次,还缠着周晚不放,脸皮真他妈比墙还厚。”
许博洲没什么搭理人的心情,默默在一旁把贝斯收好,和几个哥们道别后,挎上运动包,匆匆忙忙走出了休息室。
崔斯杰好心往他包里塞了一瓶冰可乐,让他去去火。
刚在酷暑里完成了一场表演,许博洲的颈脖上都是汗,他将衬衫袖口挽到臂间,用力掰开可乐的拉环,手臂的肌肉随着动作微微一鼓起,线条清晰,是属于这个年纪并不过分的力量感。
他往前走了两步,恰好看到了从人群里困难挤出来的周晚,还有她身边的“护花使者”。
他无意识的捏住手中的易拉罐,气泡“嘶嘶”的往外冒。
整个沙滩被亢奋的音乐包裹。
许博洲听不见他们的对话声,只看见宋存像在询问周晚什么,但周晚明显在拒绝。
宋存的不依不挠,使得周晚越来越为难。
周晚在躲避,直到她的耳畔边传来一道喊声,少年的声音穿过音浪,每个字却依旧清晰有力:“周晚,回家。”
简简单单的四个字,却透着宣誓主权的威慑力。
宋存不明白他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,只知道这个叫做许博洲的男生,和周晚走得很近,还常常一起回家,但他问过周晚,她说,是好朋友。
这么亲近的“好朋友”,他还是头一次见。
“这个点很难打车,我送你走。”宋存还在执着。
周晚的个性很柔,从她的口里几乎听不到任何难听的话,即便是拒绝一个人,她也不想把事情弄得很僵,当她想再次表达态度时,熟悉的声音又一次出现。
“周晚,走。”少年的声音比方才显得强势了些许。
和温柔待人的周晚不同,许博洲是一个浑身带刺的人,对不喜欢的人,他一丁点好脸色都不会给。
宋存知难而退。
随后,许博洲带走了周晚。
太阳渐渐下了山,温度降下来,周晚身上终于没了被火烤的滋味,缠绕在腰间的链条,也终于凉了一些。
她看见许博洲的脸色不好,语气温柔到生怕惹到他:“你怎么了?为什么不开心?”
许博洲仰头抿了一口可乐,没答,一双眉目似乎比刚刚更冷。
周晚委屈的说:“是我太矮了,根本挤不到前面,对不起,没能站到第一排支持你,给你鼓劲。”
周晚长得慢,个头也就刚刚到一米六,但许博洲从小就长得高,才高二,他的身高已经到拔到了一米八三。
许博洲低下头,看了看身边瘦瘦小小的少女,脑袋刚过自己的肩线,他懒懒散散的脱口而出了一句:“小不点。”
“……”周晚才没和他一般计较,反而有些骄傲的说:“我再是小不点,也比你大几个月,你要叫我姐姐。”
她雀跃的往前蹦了几步。
忽然,一大片黑影将她罩住,滚热的气息从耳畔一侧传来:“但是姐姐不听话,我可能要写检讨书。”
周晚没听懂:“什么意思?你为什么要写检讨书?而且我哪里没听话?”
许博洲仰起头喝可乐:“周叔叔知道你脾气